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冒充“老干妈”和腾讯签合同的两个人,被逮捕了
2020年8月7日
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
以合同诈骗罪批准逮捕
冒充“老干妈”公司工作人员行骗的
犯罪嫌疑人曹某、刘某利
目前,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
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截图△
/ 此前报道 /
6月29日
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民事裁定书
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裁定查封、冻结被告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名下价值16240600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、扣押其等值的其他财产。
此前
原告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
向法院提出
查封、冻结老干妈1624.06万元财产的请求
获得法院支持
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
对于申请冻结老干妈1624万财产
腾讯方面回应称
此事系老干妈在腾讯投放了千万元广告,但无视合同长期拖欠未支付,腾讯被迫依法起诉,申请冻结了对方应支付的欠款金额。
6月30日晚
老干妈官方微信针对该事件发布声明
回应了这起纠纷案
声明表示从未与腾讯公司或授权他人与腾讯公司就“老干妈”品牌签署《联合市场推广合作协议》,且从未与腾讯公司进行过任何商业合作。
针对此事
声明称会及时采取法律手段
维护企业合法权益
并表示已向公安机关报案
7月1日下午
贵州贵阳市公安局双龙分局官微
发布警情通报
3人伪造老干妈公司印章,冒充该公司市场经营部经理与腾讯签订合作协议,目前3人已被刑拘。
针对“老干妈公司”被伪造印章案
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
高度重视
第一时间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
了解案情,引导侦查
另据该院官博透露
该院系在7月2日依法介入
此外
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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